| 作者 | 墙斯 |
| 期号 | 2025年第3期 |
| 关键词 | 快 疾速义 新义 判断标准 系统性 |
| 摘要 | 新词新义的判定是词汇史研究的关键,但传统上依靠“最早例证”的方法因文献复杂性及主观分歧难以形成共识。本文以“快”之疾速义为切入点,从词汇系统视角提出新义产生的判断标准。首先归纳魏晋南北朝疾速义词汇的句法语义共性:作状语修饰位移/动作类动词、与时间词共现、同义/反义复合等;继而通过历时与共时维度的验证,确定判断标准的普遍性。基于此,本文认为“快”在魏晋南北朝尚不具备进入“疾速”语义场的条件,“快”之疾速义当产生在唐以后,而其成为语义场主导词则迟至明清。研究揭示,新义的产生受词汇系统组合与聚合关系制约,疾速义词汇的共性本质上是其时间属性在语义和句法层面的映射。本文通过“归纳—验证”法构建较为客观的标准,为词义演变研究提供了方法论参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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